古代通缉令的画像太抽象了,这样真的能抓住犯人吗?_逃犯_制度_竹简

新闻动态 2025-05-24 04:36:09 93

对于正在出逃的犯人,警方通常会发布“通缉令”,以便公众看到后提供相关线索。现代因为科技发达,通缉令会配照片让大家看得更清楚;在古代,虽然也在城墙上张贴通缉令,都是以画像的形式传达犯人的样子,但画像大多很“抽象”。犯人真的能靠这个抓起来吗?

据《国家人文史志》报道,1973年10月,甘肃金塔县寿水金关遗址出土了一批竹简《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书》,记述了汉为了追捕一名女逃犯,在甘露二年颁布的法令。但这份“通缉令”中并没有女逃犯的画像,只对其外貌和性格进行了文字描述,并要求各级官员在法律上予以缉拿。

虽然竹简中没有记载女逃犯最后是否被成功抓捕,但从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,汉代的“通缉令缉捕逃亡”制度已经非常完备,基层官员也提倡公开配合;其实在古代,以法律形式明确鼓励人们积极配合侦查活动,并对不同情况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奖励标准。最早见于春秋时期。墨子的命令中提到:“凡杀长辈的官民,皆犯杀人罪,与叛国罪同罪,能捕能告者,赏金二十斤”,意思是杀人叛国时,只要能将犯人捉拿归案,就赏金二十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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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以待毙制度下的避灾心理和悬赏制度下的求恩心理,既能加强人们的自我约束,又能成为人们积极配合调查的主要动力。因此在各个朝代都被视为重要的通缉手段。可见,在古代,对罪犯的追捕不是通过抽象的画像,而是通过外貌特征、性格描述、民间配合等多种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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